半岛全站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香港新建医学影像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
报来《关于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香港设立医学影像有限公司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赣新管行文〔2024〕2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香港新建医学影像中心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半岛全站,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半岛全站,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200万元人民币 在香港新建医学影像中心半岛全站,主要开展医学办公、信息技术和健康咨询服务等业务。
其中,租赁500平方尺办公场地费用36万元,场地装修及办公设备费用24万元,聘请海外市场经理和投资开发总监工资102万元半岛全站,公司经济服务费9.6万元,运营流动资金28.4万元半岛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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