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站7月4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建立最严谨的药品标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参考借鉴国家标准有关法律法规,既充分体现了《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标准管理的精神和原则,又体现了药品及其标准管理的特殊性。此外半岛全站,本《办法》还深入分析了国内外药品标准管理的差异,对国外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学习借鉴。当前制定和发布本《办法》对于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药品监管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
02.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2年版)》的通告
7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了《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此次公布的《目录》包括产品类54项、服务类25项。根据《目录》,“产品类”主要包括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老年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家庭服务机器人、适老化改造智能产品等六类产品,以及多种产品集成应用的场景化解决方案,老年健康安全手表、智能血糖监测系统、智能健康服务包、跌倒检测毫米波雷达、智能睡眠监测器、伴老智慧屏、家庭养老床位系统、智慧助老餐厅、智慧养老院等54项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入选。
0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工作专家组的通知
7月6日,为进一步发挥国家级专家在医疗应急工作中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作用,切实提高医疗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成立国家级医疗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任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届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对专家组成员进行调整。国家级医疗应急工作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对全国医疗应急能力和体系建设提供政策建议和专业技术支持;根据实际需要赴现场指导和参与突发事件的医疗应急和救治等工作;研究制订医疗应急管理和技术规范等;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04.国家卫健委等4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7月11日,国家卫健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至89元,比2022年增加5元,重点支持地方强化“一老一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工作如下:一是明确年度绩效目标,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二是强化“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三是提升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的服务质量;四是提高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率和质量;五是统筹做好基层疫情防控;六是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7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末,进一步夯实基础专科和平台专科的能力基础,在部分发病率高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的专病诊疗模式和学科组织形式上有创新性突破,建设一批特色临床专科,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诊疗服务。到2030年,实现以城市为单位,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均有优势专科;省域内基本建成系统连续、特色鲜明、学科融合、优质高效的高水平临床专科群。
06.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7月15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自8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新一轮医保基金飞行检查。今年将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等三个领域作为检查重点。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检查内控管理、财务管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等。针对定点零售药店,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刷卡、伪造信息半岛全站、串换收费、为非定点机构结算医保费用等行为半岛全站。
07.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7月2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明确了2023年下半年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通知指出,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建设。根据规划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立“揭榜挂帅”与跟踪问效机制。统筹布局综合类、专科类、中医类的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成效评价,推动建立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01.天津市卫健委发布《天津市落实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
7月4日,为深入推进健康天津建设,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2号)要求,结合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卫健委委组织制定了《天津市落实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共提出了30项工作任务。
02.上海市中医药管理、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医联合体建设的通知
7月6日,上海市中医药管理、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医联合体建设。重点围绕深化医改要求,坚持以便民惠民为目标,以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整合区域中医药资源,提升示范区区域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示范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将建设中医医联体一体化架构。组建由上海市中医医院牵头,示范区内中医医院为骨干的示范区中医医联体,逐步建立覆盖全区域基层中医药协作网。通过学科共建、设置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方式,建立三级网络化、同质化的专科专病管理模式,建立一体化示范区中医专科专病联盟,为示范区百姓提供一体化的中医药特色服务。
0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的通知
7月6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基层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站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内卫中(蒙)管理字)〔2022〕3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内卫办中(蒙)管理字〔2023〕101号]要求,经各盟市组织专家实地评估验收,确定95个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0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7月6日,为深入推进健康中国·河北行动建设,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2号)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河北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利用3年时间,在全行业进一步树立全面质量安全意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参与半岛全站、社会监督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机制。实施方案围绕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提出30条具体措施和10个专项行动。
05.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7月12日,为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内蒙古建设,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卫医政发〔2023〕12号)和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内医改发〔2023〕3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方案。行动目标为利用3年时间,在全行业进一步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机制半岛全站,进一步巩固基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7月13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出台新版《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 ,以进一步规范质控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办法》指出质控中心是指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提高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质量安全同质化,实现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组建、委托或者指定的医疗质量控制组织。按照组建、委托或者指定质控中心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级别,质控中心分为省级质控中心、市级质控中心和县(市)级质控中心(组),区级质控组织可根据当地实际成立。按照专业领域和工作方向,质控中心分为临床类质控中心、医技类质控中心和管理类质控中心等。
07.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7月19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末,全市医疗专业质控中心不少于50个,全市中医药质控中心不少于20个,每个区区级质控中心不少于20个,实现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肿瘤、麻醉、重症、药学、院感、护理等专业区级质控中心全覆盖。
08.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7月21日,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等1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全国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疾控卫免发〔2023〕9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全省地方病防治成果,持续落实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提升基层防治能力,健全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地方病危害,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
7月24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标准预研制项目和储备项目的通知,在广泛征询上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标准建议基础上,经听取各卫生健康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并经专家评审等程序审议,共确定2023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标准预研制项目26项、储备项目13项。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予以相应经费匹配。各有关卫生健康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卫生健康标准项目的管理规定,做好立项项目的管理工作。
7月2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对于引领和促进我市基因和细胞产业高质量发展,抢抓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机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方面,《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滨海新区“细胞谷”等园区建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以资金注入、技术入股、科研课题等方式联合合作;支持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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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会成员:颜麟、曹昱明、李延龙、王心萍、白玉婧、林嘉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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