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站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半岛全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强调,将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作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内容予以推进,完善“能级匹配、布局合理、服务优良、平急结合”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体系。有效扩充重症医学医疗资源,优化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重点补齐西部地区和县域重症医学医疗资源短板,实现区域重症医学医疗资源均衡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5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包括综合ICU床位和专科ICU床位)达到15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0张/10万人,相关医疗机构综合ICU床医比达到1∶0.8、床护比达到1∶3。到2027年末半岛全站,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8张/ 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2张/10万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资源有效扩容,区域布局更加均衡,专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在持续完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方面,《意见》明确,到2025年末,力争每个省份至少有1家综合医院达到或接近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能力和水平;力争每个县域至少1家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水平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推动一批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水平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将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医疗集团等医联体建设,完善网格内医疗资源整合与协作机制。以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牵头三级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提升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急危重症识别、处置和转诊能力半岛全站。在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里安排重症医学医护人员。
在着力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合理增加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设置。到2025年末,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和儿童专科医院综合ICU床位占比、专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转换ICU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4%、2%、4%;到2027年末,上述指标分别不低于4.5%、2.5%、4.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应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半岛全站,二级以上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建设重症监护病房半岛全站。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并申请增加诊疗科目。将重症医学作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优先支持方向,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重症医学专业质控中心地市级“全覆盖”。研究制定重症医学专业关键技术和重点病种质控指标或质量监测项,将重症医学专业相关质控指标纳入三级医院评审、临床专科能力评估等工作。
在有效扩充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上,《意见》指出,在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加强重症医学相关知识与能力的培养。合理确定重症医学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强重症医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落实以需定招,加强重症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升重症医学专业医师配备比例,将重症监护专业护士作为紧缺急需人才,进一步推动重症监护专业护士扩容。到2025年末,各地重症监护专业护士参加专项培训比例不低于90%;到2027年末,基本实现专项培训“全覆盖”。
《意见》还指出,不断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领域改革,合理调整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健全以医疗质量、效率和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重症医学科建设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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